几个月前,我们学校的高三的一个男生和高二的女生在校园里某个隐秘的角落OOXX,然后被老师发现,结果这两个人就双双被校方开除了…… 当时我觉得他们两个作死,学校做得也没什么不对,可是现在想想好像有点问题:他们都十七八岁了,双方你情我愿,干这种事没违反法律啊(据我所知校规上也没明文禁止),而且身体发育状况大概也是允许的吧?
【此处存疑】听说还做了保护措施,那我们应该为他们发奖,表彰他们懂得这些知识才对啊。再说,干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生理需求吧。我个人觉得他们完全有权利(“利”和“力”傻傻分不清楚)、有能力、有理由这么做。但本人不会这么做,因为这相悖于我心中的道德律。
学校开除他们应该是考虑了传统伦理道德,但道德不是只能用来责己,不可用来束人的吗?即使他们违反了我们所承认的道德我们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惩罚他们吧。这是否是一种暴力的道德绑架? 我知道这种想法十分奇葩,所以想问问大家怎么看。
【此处存疑】听说还做了保护措施,那我们应该为他们发奖,表彰他们懂得这些知识才对啊。再说,干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生理需求吧。我个人觉得他们完全有权利(“利”和“力”傻傻分不清楚)、有能力、有理由这么做。但本人不会这么做,因为这相悖于我心中的道德律。
学校开除他们应该是考虑了传统伦理道德,但道德不是只能用来责己,不可用来束人的吗?即使他们违反了我们所承认的道德我们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惩罚他们吧。这是否是一种暴力的道德绑架? 我知道这种想法十分奇葩,所以想问问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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