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华笑了笑说“我现在是想在刘氏企业和熙海投资之间建一道防火墙,所以就想成为一个刘氏企业比较有分量的董事,十姑娘手中拥有刘氏企业百分之三的股份,准备留给罗胜天,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做做文章,所以你敢咬刘氏企业一口吗”
余芷青看着傅华笑了笑“这件事情好像有点意思啊。不过刘氏企业不同于辉丽集团,它的体量更大,掌控者刘太森和刘洪淼父子也非于思强那帮兄弟一般的草包,这块骨头可真的不好啃的。”
傅华笑笑说“我也知道刘氏企业是块不好啃的骨头,但是现在却是刘氏企业最虚弱的时刻,要是真的能咬下来一块肉的话,这块肉可够我们吃上很长时间的。”
“你不用拿丰厚的利益来诱惑我,我当然知道咬下一块肉来,够我们吃好长时间的,关键是这块骨头又老又硬,一个弄不好,很可能就把我们的门牙给磕掉的。”
傅华当然是知道这个危险性的,刘氏企业现在确实是很虚弱,但不管怎样,也是在香港商界驰骋多年的存在,商业上的反收购经验也非于思强那样的家伙可比的。这么说吧,虽然他们三人曾经联手拿下过辉丽集团的控制权,但是其中一个关键性的因素是辉丽集团的创办者于思丽不在人世了。如果当时掌控辉丽集团的依旧是于思丽,恐怕当年那一场控制权的争夺战,输的是傅华这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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