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各位假期愉快。
还想说两句废话。
这幸亏是我想离婚前夫不想离婚,是不幸中的万幸!
请山河先生及诸位男同胞设想一下,假如是另外一种情况——
前夫有了小三,我不想离婚,前夫坚决要离,转移财产,变卖家产,然后跟我打两年分居仗,拖到我不得不离婚。
该怎么办?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心里又没有小九九。(可以延伸到一切正经历类似事情的女同胞)。你说,这种情况,最可怜的是谁?你们该指责谁?
不要说现在不是这种情况,不能同等对待。真等到那种情况,我等女流之辈哭都找不到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