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离开公司,她就一直没有再找工作。她说工作太辛苦,她不想做。虽然我每月收入不到2000元,但一起过过日子还是够的,所以我开开心心地表示我会养她。
我很爱她,什么都愿意为她付出。
虽然她不上班,但她说她不喜欢做家务,所以我包揽了所有家务,下班就去菜场买菜,回家就烧菜做饭。等她吃完饭,我就洗碗、搞卫生、洗衣服。
在一起这三年,只要她在家,我从不跟别人去吃饭,因为我不回家,她就会饿肚子,她自己不会烧菜做饭,也懒得出去买,等着我去给她弄吃的。我为她烧了三年饭、洗了三年衣服,她却从没给我倒过一杯水,也没给我洗过一件衣服。
她说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在恋爱,所以每次上街,我们都保持一两米的距离,怕熟人看到。我也不能去见她的亲友,因为她说“他们肯定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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